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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月2日,星期一。
前一天晚上,小嬸告知婆婆說早晚拜飯由晚輩來做比較好,盡量不要勞動到她老人家。
然後這天一大早天還沒全亮,小嬸就離開婆家,回到她的工作崗位去了。
這意味著什麼呢?
是要我來做的意思嗎?
我做是沒有關係,不過我得陪小犬睡到自然醒,怕公公太晚用餐肚子會餓;不如就讓大頭鬼和小叔兩人去負責吧,畢竟他們兄弟倆也比較知道公公愛吃什麼。
中午帶著小犬在外用餐,回到家時,訃聞已經送來,地址寫錯了一個字,「峰」誤植為「鋒」,是我的錯,因為我的字在婆家中是最漂亮的(撥劉海),所以負責填寫基本資料讓禮儀師拿去付印,我問大頭鬼這樣有沒有關係,他想了一下沒說什麼,我安慰自己應該沒關係吧,並後悔自己幹麼多事問大頭鬼,假裝沒這回事不就好了。
除了送來訃聞之外,還送來了一大袋的紙錢,我們必須把它們給摺成金條和銀條。
我閒著也是閒著,就很孝順地摺了很多金條和銀條給公公。
晚上一樣吃飽之後,便早早就寢。
然後星期二我便先回彰化上班,直到星期四晚上才又回婆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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